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订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如果合同中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不仅要把合同当事人都写入合同中,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作准确、清楚的表达。

   2.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3.数量

   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4.质量

   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特定的衡量方法。

   5.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作为代价支付的货币。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

   7.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以及法律适用问题等。

  

  
总结:《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转继承的程序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


·离婚和解除无效婚姻区别是什么?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从诉的性质来看,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主要在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是为了从法律上通过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一般公司怎么增加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一般公司怎么增加股东?1、由董事会制定增资方案。2、由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增资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资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爷爷奶奶的遗产可以留给孙子吗
      爷爷奶奶的遗产可以留给孙子吗一、爷爷奶奶的遗产可以留给孙子吗?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


·行政诉讼判决结果类型?
      行政诉讼判决结果类型有哪些一、行政诉讼判决结果类型有哪些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


·给别人转账被骗了怎么办
      报警。如果资金损失比较大,建议报警处理。资金追回和调取信息,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如需调取资料,建议由当地公安机关网警部门根据公安机关协作规定办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


订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