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在高速运转的时候要是发生了事故,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比较惨重的,最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人员的死亡。此时除了要及时处理事故外,还要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那么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内容。
  (一)处理事故费用。
  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上文中仅仅是对交通事故直接导致人员死亡的赔偿进行了介绍,如果是经过抢救无效造成死亡的话,那么还会涉及到医疗费等项目的赔偿。当然,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会遇到更复杂的情况,这时候您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进行详细了解。
  
  
  
总结: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在高速运转的时候要是发生了事故,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比较惨重的,最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人员的死亡。此时除了要及时处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在我国2023新规逆向行驶罚200扣分吗?
      在我国新规逆向行驶罚200扣分吗?一、在我国新规逆向行驶罚200扣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机动车逆......


·被人微信骗钱了怎么办
      被人骗钱了可以报警处理。骗人钱财属于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事人应该积极配合,提供致害人的具体信息,帮助公安机关立案侦......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


·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有效吗
      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有效吗一、赔偿金额1、自己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在本协议签订之前......


·股东变更代办可以吗?
      股东变更代办可以吗?股东变更这样的问题在许多公司会出现,很多公司和企业都在关注股东变更代表这样的问题,而股东变更代办也是很多公司疑惑的问题,股东变更代办是否允许呢?需要准备什么资......


·工伤鉴定完后医疗期就结束了吗?
      在我国,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医疗,这个期限就叫医疗期。可是,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他们对工伤医疗期和工伤鉴定时间有关。那么,工伤鉴定完后医疗期就结束了吗?为此,我们在......


交通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