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深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在我国,不同的罪名会有不同的量刑标准,而且针对不同的地区也会有不一样的量刑内容。抢夺罪是我们常常接触到的罪名之一,但是有很多的人都不清楚,要是在深圳犯抢夺罪的话是如何量刑的。接下来,我们带来深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供你参考。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尢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夺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2)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10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6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超过数额巨大起点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35000元,工类地区每增加25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到一年刑期。
  
  (4)超过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超过数额不足4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以下刑期;超过数额已满40万元不足20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超过数额200万元以上,可以增加三年以上刑期,但依法应当赳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6)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25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定罪量刑的,抢夺数额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不再用以增加刑罚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累犯的除外);
  
  (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3)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4)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5)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9)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抢夺的;
  
  (10)多次抢夺的;
  
  (11)因抢夺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希望网站我们的编辑能够帮助您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是您对于抢夺罪名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在我国,不同的罪名会有不同的量刑标准,而且针对不同的地区也会有不一样的量刑内容。抢夺罪是我们常常接触到的罪名之一,但是有很多的人都不清楚,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醉酒驾驶逃逸该怎样定性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逃逸的应当从重处罚。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


·公司法人代表辞职应该怎么办?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由股东任免的,就像是掌舵者,是公司的代表人,但是法人代表实际上要承担很多的责任,一般来说,公司法人代表是不能存在辞职的,但是你可以通过向发函等方式向董事会固定会要求......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在死刑处罚里面,具体还分为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两种。相比之下,肯定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严重一些的。但并不是任何一种情况下都适用死刑立即执行,那根据法律的规定死刑立即执行的......


·遗产债务的偿还方式有哪些
      遗产债务的偿还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应按如下原则清偿遗产债务:(一)接受继承与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相统一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是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的一并接受......


·一、交通事故对方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对方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吗?交通事故对方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


·现在健康证怎么办理
      健康证办理流程: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相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先去前台询问工作人员具体流程。一般都是去领表处领......


深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