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伪证罪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伪证罪作为一个历史悠远的罪名,是当前世界各国刑法中都有规定的一个罪名,我国刑法当然也不例外。我国《刑法》第305条对此罪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伪证罪法条是如何规定的吧。
  
  【伪证罪定义、量刑】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定义、量刑】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伪证罪的处刑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是指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审判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活动。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包括四种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证人”,是指知道案件全部或者部分真实情况,以自己的证言作为证据的人。
  
  “鉴定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指派或聘请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定和判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
  
  “记录人”,是指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对案犯的供述、证人证言以及各个环节的诉讼活动进行记录的人。这种记录主要由侦查员、书记员担任。
  
  “翻译人”,是指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委托聘请,在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活动中担任外国语言文字、本国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哑语等翻译工作的人。这四种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特定的义务,是否能够如实提供证言、鉴定、记录、翻译,对案件处理的正确与否具有重要的关系,只有四种人才属于本罪的主体,不属于上述四种人的,不构成本罪的主体。
  
  “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罪轻还是罪重具有重要证明作用的事实。
  
  “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规定具有两层含义:
  
  1、明确指明本罪是故意犯罪,也就是说,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所提供的与案件事实不符的情况是故意所为,由于过失行为,如未看清楚,判断错误而提供了不实的证言,因笔误造成记录错误等不构成犯罪。
  
  2、所提供的证言、鉴定结论、笔录、翻译与案件事实不符。如将张三的行为说成李四所为,将不是精神病人的人鉴定为精神病人,在记录、翻译时将被告人、证人所讲的事实改变为虚假的等。
  
  “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是指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也就是行为人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目的是为了陷害他人,从而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使罪行较轻的人受到较重的处罚,或者将真实的罪证隐匿起来,以使犯罪人逃脱刑事追究。需指出的是,对于证人故意提供假证言包庇罪犯的应按照本法关于包庇罪的规定处罚。本条对伪证罪规定了两档处罚,对犯本罪的,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主要是指犯罪手段极为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如致使罪恶重大的案犯逃脱法律制裁,使无辜的人受到刑事追究等。
  
  伪证罪存在于刑事诉讼中,并且只能由特殊的人构成,一般单位是不能构成此罪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伪证罪法条的具体内容,同时还为您详细分析一些伪证罪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总结:伪证罪作为一个历史悠远的罪名,是当前世界各国刑法中都有规定的一个罪名,我国刑法当然也不例外。我国《刑法》第305条对此罪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下面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2023
      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2023一、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如何收取?
      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1)申请表10元/份。(2)交易费住宅每平米6元,车库、商业店面每平米1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3)契税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按房款的1.5%征收,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可以判缓刑吗?在判断交通肇事逃逸是否能适用缓刑的时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一)、首先,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


·刑事诉讼法时间规定都有那些?
      生活中不免有一些不法分子违法作案,而在刑事诉讼中,涉及到的时间规定是很多的。但是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应该要规定具体的时间来限制专门的办案机关,而刑事诉讼法时间规......


·证据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证据保全的条件有哪些一、证据保全的条件有哪些由于证据保全的目的在于防止因证据灭失或难以取得给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庭调查带来困难,因此证据保全应符合以下条件:1、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概念是怎样的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概念是怎样的?工程质量是目前您都在关注的一个问题,特别是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日常生活中人们会经常听到房屋、桥梁发生倒塌的新闻,究其原因,就是......


伪证罪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