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济赔偿金最高多少?

  经济赔偿金其实也就是我们在工作劳动中说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通常都是建立在单位过错的情况下。那么赔偿经济赔偿金最高多少年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经济赔偿金最高多少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条的第二款规定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高年限限制为十二个月,而此条规定的前提为当劳动者的收入高于市均工资的三倍,才有这样的限制。那么在此情况下,可以理解的是,只有当劳动者的收入高于市均工资的三倍,才会十二个月封顶,不是此种情况的,没有十二个月封顶的规定。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通过并生效之后,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会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为员工的月工资低于(含本数)市均工资的三倍时,按实际年限补偿;另一种为员工的月工资高于市均工资的三倍时,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如果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话,那么最高只能支付12年。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都是按照劳动者实际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满一年则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经济赔偿金其实也就是我们在工作劳动中说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通常都是建立在单位过错的情况下。那么赔偿经济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两口子分居多长时间属于自动离婚
      两口子分居多长时间属于自动离婚?无论多长时间都不能自动离婚,因为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规定夫妻双......


·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
      申请工伤赔偿不是随意要求赔偿的,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应得到的赔偿,法律是不会保护的。所以,申请工伤赔偿一定要参考法律计算清楚,这样法院才会支持。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工伤赔偿......


·商标转让合同违约注意事项有哪些
      当商标注册的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想将其对商标的专用权转给他人作为商标的专用者时,需要按照必须的形式签订商标转让合同,这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当然合同签订之后也不能疏忽大意,让我......


·自己农村房产如何立遗嘱
      自己农村房产如何立遗嘱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一......


·在高速公速逆行扣几分?
      在高速公速逆行扣几分?高速公路上逆行的一次性扣12分,罚款200。并可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离婚财产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离婚财产女儿是否有继承权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


经济赔偿金最高多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