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单位裁员有何条件

  单位裁员的条件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够二十人但占公职分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工人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工人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能够裁减人员:(一)依照公司破产法限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换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员的经济补偿标准与企业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一样,员工在该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员工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一年计算,发放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6个月的,以6个月计算,发放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总结:单位裁员的条件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够二十人但占公职分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网络诈骗形式有哪些
      网络诈骗形式有哪些呢?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的兴起,在当代的中国几乎人人都受到互联网的影响。互联网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了好的影响的同时也有一些不利的影响。有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来进行诈骗......


·逾期不缴纳罚没款如何算滞纳金?
      逾期不缴纳罚没款如何算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罚没款需要缴纳3%的滞纳金,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是在复议期间,仍然是需要缴纳罚款的,不缴费是有滞......


·离婚诉讼被告在看守所可以离婚吗?
      离婚诉讼被告在看守所可以离婚吗?可以的,应当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


·一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一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


·定罪量刑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定罪是对行为进行定性,而量刑是在定罪正确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是刑事责任的一种结果。量刑的情形一共有24种,分为法定量刑情节以及酌定量刑情节。那么定罪量刑的常见情形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本文......


·经济小额民事诉讼不需要二审吗?
      经济小额民事诉讼不需要二审吗?小额民事诉讼是否需要二审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


单位裁员有何条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