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随着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诉讼的优点也随之体现。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是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总结: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离婚情况在现代社会比较常见,虽说这并不是什么好的现象,但其实如果感情不和选择离婚的话我们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已经是现代社会非常开放,不会有古代的思想包袱,离婚也并不是什么非常可......


·坦白是法定从轻情节吗
      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总是会犯错误。那么这个错误如果已经严重到需要用法律来解决。就会存在一个我们是否自己自愿的去说出自己所犯错误的情况,如果是主动的说出来,根据一些法律条例来看,犯罪......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满足什么条件
      要是用人单位想要解除与某个员工的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必须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解除,不然的话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具体来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满足什......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受胁迫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吗?
      在我们国家行政处罚,他是和刑事处罚,有着相同的特点都是因为违反了我们国家的法律所作出的处罚,只不过在严重程度上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当然,行政处罚,有的情况下也是不予处罚的,因此很多人......


·工伤劳动仲裁一般多久时间
      工伤劳动仲裁一般多久时间一、工伤劳动仲裁一般多久时间根据《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