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
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判刑最新规定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客观方面有哪些内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1)违反国家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A.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B.违反信息控制人单方承诺或者特定行业规范承诺对个人信息加以自律性保护的,不构成本罪。(2)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的行为:A.出售是指将自己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以一定价格卖与他人,自己从中谋取利益的行为;B.非法提供是指违反国家关于保守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将自己履行职务过程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出售以外的方式提供他人的行为(不包括自己使用的行为)。(3)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的数量、次数较多,获利较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给公民个人生活或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所出售、非法提供信息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等。综合上面所说的,公民信息是属于个人的隐私,如果不是通过正规的渠道而获取的,那么此行为就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条件,只要造成公民的利益受到损失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如果是属于单位犯罪的,那么单位会被判罚金,直接负责人承担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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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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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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