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脊柱骨折怎么赔偿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脊柱骨折因为前沿高度压缩程度可以评定不同的伤残等级,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总结: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脊柱骨折因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中空玻璃购销合同的签订应该注意些什么
      中空玻璃购销合同的签订应该注意些什么一、中空玻璃购销合同的含义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


·什么情况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经济赔偿
      什么情况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经济赔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


·疫情在家休息有工资吗?
      疫情在家休息有工资吗?疫情在家休息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


·20年土地使用权商业可以吗
      20年土地使用权商业可以吗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公司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作为受伤劳动者自然有权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而此时劳动者所在的单位其实也是可以提出认定申请的。而法律中也规定了,在不同主体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具体的时效限制不同,另外在需要提供的材......


·合同成立和合同有效的关系是什么?
      合同成立和合同有效的关系是什么?合同成立和合同有效的关系是合同的成立是合同有效的前提要件,但合同成立之后是否发生法律效力需要根据情况判断,比如说如果主体确实不存在这瑕疵,而且双方当事......


脊柱骨折怎么赔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