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法中关于串通投标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串通投标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串通投标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串通投标罪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的行为: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4)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这里,须区分这样几个概念:投标报价、标底和标价。所谓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交易商品或完成工作的价位。对于串通投标的行为,是需要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如果因串通投标的行为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的是需要从严进行处罚的,但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是可以按照行政处罚的原则来进行处理的。
  
  
  
总结:刑法中关于串通投标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串通投标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法律上长期股权投资怎么算
      长期股权投资怎么算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这类对子公司投资应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


·社保代缴是什么意思?
      社保是社会强制性的保险,国家要求您购买社保的原因,是为了人们在将来退休以后可以领取一笔由国家支付的养老金,而您可以依靠养老金生活,缓解家庭压力。社保可以通过企业购,也可以自行购买,......


·民事诉讼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在银行收紧银根的大背景下,很多借款人转向了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安全性比较低,容易发生道德风险,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案件层出不穷。《民事诉讼法》对......


·一、家庭暴力是否影响财产分割?
      一、家庭暴力是否影响财产分割?家庭暴力对财产分割是有影响的,但有多大影响并没有准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


·2023年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既遂的概念是什么
      一、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既遂的概念是什么?1、犯罪的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预备也是犯罪行为,而犯意表示不构成罚罪。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房屋原始取得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房屋原始取得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刑法中关于串通投标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