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机关在使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一下的问题: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责报告的人员不得报告或误报事故。如果事故得到救助,下列情形之一应视为“刑法”第139条规定的“严重情节”:
  
  1、扩大事故后果,增加一人以上死亡人数,或者增加三人以上重伤人数,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造成不及时、有效地进行紧急救援的:
  
  (1)决定不报告、谎报或者指示,与有关人员勾结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的;
  
  (2)在救援事故中离开工作岗位或逃离;
  
  (3)伪造、毁灭事故现场,转移、隐匿、毁灭受害人身体,转移、隐匿受害人身体的;
  
  (4)销毁、伪造、隐瞒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和其他证据的;
  
  其他严重情况,“刑法”第139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有下列情形之一:
  
  (1)导致事故扩大,死亡人数增加超过3人,或者造成重伤人数增加10人以上,或增加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2)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阻止他人报告事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矿山危害安全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危害矿山安全生产的,构成犯罪,积极组织、参与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抢救工作,可以从轻处罚。
  
  (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危害矿山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矿山的生产经营,构成本解释所涉及的相关罪行,作为从中情节依法惩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是很容易导致他人的安全受到很大的伤害,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必定就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照所造成的损失来进行判决,涉及到的死亡人数越多,那么所存在的刑法就会越重,所以,自己的职责就一定要履行,才不会因此而承担法律的责任。
  
  
  
  
  
  
总结: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书?
      生活中总有可能遇到许多不如意的事,婚姻也是如此,那么在结婚双方实在没有办法互相扶持走完全程的时候,在夫妻双方翻脸争利的时候,唯一能做的也就是起诉离婚了,我们为您整理出了起诉离婚开庭......


·民法总则对胎儿的权益保护有哪些
      民法总则对胎儿的权益保护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对胎儿权益的保护有哪些?1、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


·政府拆迁怎么算房屋面积
      政府拆迁怎么算房屋面积一、政府拆迁怎么算房屋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


·疫情对起诉时效有何影响
      1.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的,当事人确实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即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再计六个月。2.疫情防控,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


·一、债权人发现夫妻死亡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债权人发现夫妻死亡前转移财产怎么办?(一)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


·抢劫罪未遂的量刑是怎样的
      只要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抢劫罪,就要判刑处罚。那要是抢劫罪未遂怎么判刑呢?我们将在......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