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打行政官司?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如何打行政官司?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行政机关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但一般因为被告是行政机关,所以败诉的可能性较大,但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般来说,赢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我们整理了如何打行政官司的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惑。
  
  一、如何打行政官司
  
  开庭审理,是行政诉讼中的主要阶段。原告做开庭审理的准备,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要注意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是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以便法庭交代回避权时,能及时正确决定是否申请回避。
  
  2、明确诉讼请求,并充分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庭审中认真做好陈述。
  
  3、开庭时携带笔和纸,在法庭上,应记下被告答辩的要点,以便在辩论中,对应该辩驳的内容,根据事实和法律,运用逐一辩驳,从而维护自己的诉讼请求,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行政官司中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首先,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以下八类侵犯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分别是: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因为绝大部分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职能部门做出的,所以在行政诉讼中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也就成了绝大多数的被告,如工商、税务、公安、土地管理、房管等职能部门。由此可以看出,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认适格的被告就显得尤为重要。
  
  以上就是如何打行政官司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行政机关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是可以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改变行政机关的错误行政,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的。千万不要因为对方是行政机关而有所恐惧。
  
  
总结:如何打行政官司?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如果行政机关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但一般因为被告是行政机关,所以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5.5亿标的诉讼费是多少钱?
      5.5亿标的诉讼费是多少钱?一、5.5亿标的诉讼费是多少钱?275万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法律该如何处置
      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法律该如何处置?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可以撤销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


·从犯没有批捕可能会不起诉吗
      一、从犯没有批捕可能会不起诉吗不进行批捕不一定就不会进行起诉的。检察院起诉的前提是公安机关得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如果公安侦查一翻认为不够也可以做行政处理或者撤案。检察院审查认为不够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适用有关合同违约的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


·离婚起诉阶段需要注意什么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主要包括了三个阶段,即起诉、审理、判决。在不同的阶段,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都是不同的。那其中,离婚起诉阶段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


如何打行政官司?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