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吗?
用工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用工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吗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长沙市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审核标准
长沙市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审核标准在我们进行使用土地之前,一般是首先要进行审核,然后才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同样如果是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我们也是需要进行相关的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之后......
·信用卡能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能还不上怎么办?一、信用卡能还不上怎么办?1.申请最低还款额还款:持卡人暂时无法还上信用卡账单,可以拨打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电话申请最低还款额还款,一般只需偿还账单总额的10%即可......
·北京前十大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前十大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担保公司是作为借贷第三人的身份出现的,担保公司为个人或企业的借贷行为进行担保,并从中收取一定的利益,担保公司的设立是经过国家相关机关注册登记的......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明细具体是哪些?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后,就牵扯到了赔偿问题,国家对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明细有特定的标准。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明细是怎样的呢?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明细可以从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两方面结合得......
·什么是遗弃罪?
什么是遗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
·行政诉讼法定证据种类?
行政诉讼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一、行政诉讼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用工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向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