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冒领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视情况而定。虚报冒领,是指编造虚假事实,以不正当的手段骗取本不应得的财产利益。虚报冒领,如果是国有单位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虚报冒领可能构成贪污,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涉嫌犯贪污罪,应当立案;如果是非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虚报冒领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应当立案。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职务侵占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如果贪污不足五千元,职务侵占不足六万元,不构成犯罪,贪污不足五千元应当予以行政处分;职务侵占不足六万元,可以要求退赔或者提起民事诉讼。《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总结:视情况而定。虚报冒领,是指编造虚假事实,以不正当的手段骗取本不应得的财产利益。虚报冒领,如果是国有单位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虚报冒领可能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重婚情节严重会被判处死刑吗?
      重婚情节严重会被判处死刑吗一、重婚情节严重会被判处死刑吗?重婚情节严重也不会被判处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


·劳动关系的法定解除有哪些情况
      生活中,当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以后,就属于雇佣关系了。我们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但是,有很多的朋友都在生活中遇到过这样的事,被用人单位单方的解除劳动关系。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


·广告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广告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商家如果想要通过广告来扩大自己的品牌影响力,一般都是有专业的广告公司来为商家做广告的。在做广告的时候,商家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所以为了能够使最后广告......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构成条件都有哪些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构成条件都有哪些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


·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 一、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
      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一、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权利人诉请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济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合同有什么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合同有什么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


冒领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