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
  
  因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而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定涉及了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等,所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100%股权转让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
  
  二、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
  
  
  首先,我们要想知道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我们必须清楚什么叫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增收税征收范围、计算依据以及税率等相关知识 ?
  
  (一)、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按现行政策,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为:
  
  1、单位转让房地产;
  
  2、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
  
  (二)、土地增值税计算依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1、土地增值税计算依据为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收入-应扣除项目金额。
  
  2、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增值额×30=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税金。
  
  3、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1)购、建未满五年的房地产为取得时的成本费用;购、建已满五年的为该房重置成新折旧评估价;
  
  (2)应补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营业税、印花税、评估费等;
  
  (4)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90为以上的综合扣除金额;
  
  四、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股权办理土地增值税应提供的材料 ?
  
  办理土地增值税应提供以下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上手购房发票,自建或合建未满五年的提供建房发票;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评估书或发票;
  
  3、属土地转让的提交以下资料:
  
  ⑴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及补偿金额发票;
  
  ⑵土地出让合同及地价发票;
  
  ⑶三通一平工程合同及发票;
  
  ⑷其他有关土地费用发票。
  
  综上所述,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100%股权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我们也在上文中为您叙述了土地增收税征收范围、计算依据、税率计算以及我们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希望您在进行公司转让的时候顺利办好相关手续,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
  
  
  
  
  
总结: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因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没有起诉能自动离婚需要怎样办理
      一、没有起诉能自动离婚需要怎样办理第一,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争议,签署离婚协议之后直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第二,如果双方有争议,就需要通过人民法院,以调解或者判决的方式,进行离婚......


·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什么原则?
      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什么原则?一、如何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


·长沙最新醉驾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长沙最新醉驾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


·出轨证据调查要注意什么?
      出轨证据调查要注意什么?一、法定判离情形根据《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


·朋友借钱不还有什么追债技巧?
      朋友借钱不还有什么追债技巧?1、抵押与担保的设置设定抵押权在实践中,设定抵押权的方式情形大致如下:(1)在有关经济合同的主文中直接订有抵押条款。(2)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书......


·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
      虽然我们经常能够在马路上看见相关的警示标语,但是有些人可能还会忽视这种存在,而导致走上伤亡的后果,那么有些人可能想知道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酒驾甚至醉驾......


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