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规定的?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规定的?
一、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客体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随意买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二)客观方面
1、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行为;
2、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该罪为情节犯。
(三)主体
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四)主观方面
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二、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节严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
(4)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10亩以上;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亩以上;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40亩以上;
(4)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在当代的社会,土地的使用权对于公民个人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可以利用土地建造房屋,或者是从事农业生产获得相关的利益,但是需要注意,如果要想买卖土地使用权,必须要通过合法途径,如果非法转卖土地使用权将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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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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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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