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

  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 一、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较轻的一种,适用取保候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条的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5、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
  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7、移送起广播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以上七个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二、被取保候审人有哪些义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根据不同情形,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对其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一般我国称保释为取保候审,因此上文中关于派出所保释条件的内容,都是介绍的取保候审方面的知识,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在获得了保释批准后,被保释人也是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即我们在上文中提到的内容。
  
  
  
总结: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一、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较轻的一种,适用取保候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物权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
      物权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是什么?在我国,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这一点在物权法中有所体现。物权法的颁布对于维护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力非常有帮助,但是在物权法......


·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有什么后果?
      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有什么后果?依据法律规定,驾驶摩托车必须有摩托车驾照,在路上无证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就属于违法的,公安交警部门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进行罚款甚至是拘留的处理,当事人应该......


·遗失物和盗窃物在法律上各自的概念是什么?
      在我们生活中偷盗是一种为人所不齿的行为,并且它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而拾取是捡到别人遗落的物品,不管是偷盗所得物品还是拾取别人的遗失遗失物,物品的所有权都是别人,那么如果在拾取别人的物......


·网上开设赌场能取保候审吗
      视情况而定。网上开设赌场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好意施惠堵车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施惠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好意施惠堵车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施惠人需要承担责任吗?好意施惠堵车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施惠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意施惠不同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无因管理,因为无因管理行为实施时,被管理人......


·继承中老人立遗嘱到哪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老人立遗嘱到当地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需要协调一些能够证明身份方面的材料。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


派出所保释的条件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