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外国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总结: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有哪些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规定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维系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那么当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发生纠纷,导致这段劳动关系......


·借条的有效诉讼期限规定是什么?
      借条的有效诉讼期限规定是什么?(一)借条的有效诉讼期限规定是三年时间。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


·2023年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 一、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
      2023年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一、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


·交通事故60岁以上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60岁以上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试用期辞退员工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吗
      试用期辞退员工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吗1、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不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但用人单位应当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有违法犯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2、没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


·记名提单能够无单放货吗?
      对于记名提单无单放货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以案例的形式在2002年第5期《人民法院公报》和以判决书的形式在2002年第2卷《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与研究》上刊登的最高人民法......


外国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