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寻衅滋事至两个轻微伤构成刑事罪了吗

  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属于刑法规定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总结: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属于刑法规定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法人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公司的法人代表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十分严重的。比如说其中需要承担的有名,是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且公司法人代表必须是具有完全民......


·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都要求夫妻双方自愿。如果夫妻一方已经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谈不上自愿了。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的规......


·追索加班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
      追索加班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4款......


·刑法中过失犯罪有结伙犯罪吗
      刑法中过失犯罪有结伙犯罪吗一、刑法中过失犯罪有结伙犯罪吗?1、过失犯罪没有结伙犯罪,结伙犯罪属于故意犯罪。因为结伙犯罪在意思联络方面,主观上具有共同故意,共同过失犯罪不宜认定为结......


·诉讼离婚和登记地有关系吗
      没关系,离婚诉讼中,不按照结婚登记地法院确定管辖。不能以结婚登记地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立案侦查和立案审查的区别有哪些?
      立案侦查和立案审查的区别有哪些?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


寻衅滋事至两个轻微伤构成刑事罪了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