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要素会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

  哪些要素会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
  
  一、哪些要素会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
  
  根据我国《刑法》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伪造企业债券会构成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伪造公司债券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因此,伪造公司债券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5000元。
  
  三、构成要件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特征是:
  
  (一)客体
  
  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客观方面
  
  1、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2、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3、扰乱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4、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三)主体
  
  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属一般主体;
  
  (四)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以使用为目的的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的债券行为是违反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三、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本罪行为人虽然具有以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其既遂的标准不是以其目的是否实现来判定。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或变造国家证券的行为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即就构成本罪既遂,其是否已牟取了非法利益,则不影响其既遂成立。如果数额较大的国家有价证券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伪造、变造出来,即伪造、变造行为量已开始实施但未完毕的,则构成未遂。
  
  (二)本罪与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的界限
  
  本罪必须具有伪造或变造的行为,如果没有伪造或变造的行为而是将失效的国家有价证券或其他物品直接拿出谎称为有价证券骗取他人钱财的,则构成诈骗罪而不是本罪。行为人如果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后又用之去骗取他人钱财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有价证券诈骗罪,对之应按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选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四、有价证券的特征
  
  1、产权性
  
  证券的产权性是指有价证券记载着权利人的财产权内容,代表着一定的财产所有权,拥有证券就意味着享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现代经济社会里,财产权利和证券已密不可分,财产权利与证券两者融合为一体,权利证券化。虽然证券持有人并不实际占有财产,但可以通过持有证券,在法律上拥有有关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
  
  2、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持有证券本身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收益,这是投资者转让资本使用权的回报。证券代表的是对一定数额的某种特定资产的所有权或债权,而资产是一种特殊的价值,它要在社会经济运行中不断运动,不断增值,最终形成高于原始投入价值的价值。由于这种资产的所有权或债权属于证券投资者,投资者持有证券也就同时拥有取得这部分资产增值收益的权利,因而证券本身具有收益性。有价证券的收益表现为利息收入、红利收入和买卖证券的差价。收益的多少通常取决于该资产增值数额的多少和证券市场的供求状况。
  
  3、流通性
  
  证券的流动性又称变现性,是指证券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灵活地转让证券以换取现金。流通性是证券的生命力所在。证券的期限性约束了投资者的灵活偏好,但其流通性以变通的方式满足了投资者对资金的随机需求。证券的流通是通过承兑、贴现、交易实现的。证券流通性的强弱,受证券期限、利率水平及计息方式、信用度、知名度、市场便利程度等到多种因素的制约。
  
  4、风险性
  
  证券的风险性是指证券持有者面临着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甚至使本金也受到损失的可能。这是由证券的期限性和未来经济状况的不确定性所致。在现有的社会生产条件下,未来经济的发展变化有些是投资者可以预测的,而有些则无法预测,因此,投资者难以确定他所持有的证券将来能否取得收益和能获得多少收益,从而就使持有证券具有风险。
  
  变造公司债券的,数额达到5000元即达到立案标准,将会受到公安机关的侦查,最后有可能受到刑事法律的处罚。如果变造额度达到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分别将可能被处以最高十万元和二十万元的罚金。
  
  
总结:哪些要素会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一、哪些要素会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根据我国《刑法》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伪造企业债券会构成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我国全国各省对于醉驾这种行为都是零容忍的,只要发现司机属于醉
      我国全国各省对于醉驾这种行为都是零容忍的,只要发现司机属于醉驾,那么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会按照醉驾规定的法条对司机进行相应的处罚。而且对醉驾的司机来说,执法部门......


·试用期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您在进行一份新的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都会安排一段时间的试用期,用来考核所雇佣的劳动者是否与公司招聘岗位契合。那么您是否了解过,试用期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惑。......


·一、夫妻共同财产过户给孩子可以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过户给孩子可以吗?夫妻共同财产过户给孩子是可以的,会按照房屋市场价值1%至3%的契税来收取。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


·摩托车出车祸后怎样处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疏忽大意,或者不遵守交通规则,就难免会造成交通事故,因此我们在出行的时候需要万分注意,注意路况,遵守交通规则,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那么当摩托车出车祸后怎样处......


·假释出狱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假释出狱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基本一样,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


·艾滋病人咬了算不算工伤?
      艾滋病人咬了算不算工伤?一、艾滋病人咬了算不算工伤?不算,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由犯罪嫌疑人赔偿。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


哪些要素会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