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中国刑法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怎么立案
  
  一、中国刑法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怎么立案?
  
  由于行为人的妨害行为致使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无法执行的;严重干扰了案件的侦查、起诉活动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坏的财产数量巨大的构成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行为有哪些?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三、涉嫌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逮捕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正常情况下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财产当事人是不能处置的,比如人民法院把当事人的银行卡冻结以后,银行卡当中的这些钱是取不出来的,包括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房子也不能随便出卖,否则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总结:中国刑法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怎么立案一、中国刑法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怎么立案?由于行为人的妨害行为致使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无法执行的;严重干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醉驾躲避检查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驾躲避检查会受到什么处罚?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


·一、房屋买卖合同终止函模板怎么写?
      一、房屋买卖合同终止函模板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终止函某某业主贵我双方于某某某某月某某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贵方向我司购买房号为某某住宅,共计某某平方米,单价某某......


·被代位继承人范围是什么
      被代位继承人范围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26条的规定,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主要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


·犯罪预备阶段的量刑是怎么样判的?
      犯罪预备阶段的量刑是怎么样判的?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


·如何申请司法鉴定伤残等级
      在生活和工作中总会遇到各种意外,我们有可能不慎受伤,甚者危及到生命,我们不希望发生,但在发生时又不得不面对。当我们自己或亲人发生意外时,我们需要通过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来获取相应的赔偿......


·所有土地是否可以确权土地面积算错该怎么办?
      所有土地是否可以确权土地面积算错该怎么办?一、所有土地都可以确权吗?《土地权属于争议查处办法》第二十二条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有纠纷的......


中国刑法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怎么立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