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仲裁工资证明由谁举证

  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的纠纷中,对于单位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常常会争执不下。但是,根据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资料至少要达到两年。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所以,对是否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总结: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的纠纷中,对于单位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常常会争执不下。但是,根据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的举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补充侦查属于审查起诉阶段吗?
      补充侦查属于审查起诉阶段吗?不仅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补充侦查,在司法判决阶段也可以,补充侦查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


·脱逃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脱逃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2、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对犯罪嫌......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


·最新上海市静安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上海市静安区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2021)》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上海市静安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


·买卖过程中,其实经常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若商品价值本身比较小
      买卖过程中,其实经常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若商品价值本身比较小,那一方反悔其实问题都还不大。但要是在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一方再反悔的话,此时影响就比较大了。那在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


·新刑诉法回避问题怎么理解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或法院审判中看到,刑诉程序中有回避问题,那么许多人想知道新刑诉法回避问题怎么理解,而什么样的条件才够得上回避,如果应该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我们怎么做才能正当的维护自......


仲裁工资证明由谁举证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