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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的范围

  哪些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的范围
  
  一、哪些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的范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6、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二、侵犯隐私权的赔偿标准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当对隐私权人产生严重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成应当承担上述法律责任外,还将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要考虑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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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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