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六个月判缓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那些构成了聚众斗殴犯罪的人来讲,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是可以争取一下缓刑的,当然必须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之后,才有可能同时适用缓刑。那么聚众斗殴罪六个月判缓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如符合刑法修正案八的缓刑的条件,可申请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有关缓刑的条款如下:
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十三、将刑法第七十六条修改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将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修正案八对适用缓刑的内容作出了相应的修改,如果聚众斗殴罪的犯罪分子最后是处六个月拘役或六个月有期徒刑,并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话,那么就能适用缓刑,换言之这就是聚众斗殴罪六个月判缓的条件。
总结:对于那些构成了聚众斗殴犯罪的人来讲,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是可以争取一下缓刑的,当然必须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之后,才有可能同时适用缓刑。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侵害名誉权要赔偿多少
侵害名誉权要赔偿多少钱 指的是文学作品、通告文字、行为语言或其他形式对当事人产生了名誉上的消极影响所构成的一种违背人权的行为。那么如果侵害了别人名誉权要赔偿吗,赔多少钱呢,我们跟......
·寻衅滋事被打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被打怎么处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
·现实中,因为房产买卖、继承等产生纠纷的情况是很多的,而此时由
现实中,因为房产买卖、继承等产生纠纷的情况是很多的,而此时由于具体的纠纷情况不一样,因此导致实际在处理的时候,当事人采取的方式不同。那究竟应该怎样来处理房产纠纷呢?这是关系到当事人自......
·高空坠物属于汽车哪个险种?
在小区里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小区停着自己的车,却不小心被高空坠物的东西砸到,造成车辆损坏。但是车辆保险中关于这种情况的车辆损坏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所有的车辆损害都能获得赔偿。那么高......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判离婚?
一、分居多久可以自动判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
·合同终止的定义是什么
合同终止的定义是什么一、合同终止的定义是什么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或者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
聚众斗殴罪六个月判缓的条件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