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户主变更条件?

  户主变更条件有哪些2023
  
  一、户主变更条件有哪些
  
  1.如果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可以拿着相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变更户主信息。
  
  2.如果原户主把户口亲迁出去的,可以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拿出原户主迁出凭证,即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户主信息。
  
  3.如果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即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户主信息。
  
  4.其他特殊原因想需要变更户主信息的,可以拿着相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办理更户手续。
  
  二、户口本户主变更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办理变更户主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所需材料: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办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办理变更户主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所需材料: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2)办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办理变更户主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所需材料: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2)办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办理变更户主需要哪些材料?
  
  (1)所需材料: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其它相关材料。
  
  (2)办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现在很多地方都取消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一律称为家庭户口,所以家庭户口是对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取消后的新名称。我国已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之分。这是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前只在部分省份展开。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根据居民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仅以“家庭户”和“集体户”来区分,不再有“农民”、“市民”的区分。
  
  
  
  
  
  
  
  
总结:户主变更条件有哪些2023一、户主变更条件有哪些1.如果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交通事故轻伤扣车对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如果我们开车不小心把人撞了,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候会先把车扣下,等待双方处理好赔偿问题,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会让我们把车领回。如果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轻伤扣车对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下面我......


·遗弃物的归属的先占规定有哪些
      遗弃物的归属的先占规定有哪些?抛弃是每个人在生活中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平常事,有时候能给与需要这个物品的人,但是更过时候要抛弃的物品是直接丢弃的。而在丢弃物品之后物品不一定没有价值,......


·一、离婚诉讼程序?
      一、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步骤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具体来说挪用公款怎样量刑
      法律中规定挪用公款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数额之后,才会以挪用公款罪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注意的是,此罪属于特殊主体犯罪,因此要是不具有该特殊身份的话,一般是不能认定为此罪的。......


·抢注商标敲诈行为应该如何维权
      抢注商标敲诈行为应该如何维权?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裁定申请。不过,这个申请要想成功,申请人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使用该商标在先,而且......


·单位规章制度对于员工来说有效力吗
      单位规章制度对于员工来说有效力吗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劳动者应当遵......


户主变更条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