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的规定鉴定工作只能由医学会专家组的成员来完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五条 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第二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第二十七条 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专家鉴定组成员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如下:
1、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3、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4、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5、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发生之后,若是医患双方无法协商确定一个处理事故的方案,且第三方介入调解之后,依旧没有解决纠纷的,医患双方都有权向相关机构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请求。请求提出的时候,必须要提供足够的材料。
总结: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的规定鉴定工作只能由医学会专家组的成员来完成,根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冒名股东和隐名股东是一样的?
冒名股东和隐名股东是一样的?一、冒名股东和隐名股东是一样的?不一样的;冒名股东是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隐名股东是为......
·沈阳市五险一金比例标准是多少
一、沈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0%—22%,你自己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9%—12%,你自己缴纳2%;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7%—2%,你自己缴纳1%;工伤保险:单位......
·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范围是什么
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范围是什么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多数情况下都是要进行公开审理的,但也有一些具体的是不能公开审理的。那么您知道针对不同的诉讼,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范......
·破产清算法人没钱怎么办
破产清算法人没钱怎么办公司要是严重资不抵债的,此时可以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但要最后进入了破产清算的,那么才会导致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果此时,公司破产清算法人没钱的话,该怎么办呢?我......
·在我国根据新婚姻法旧村改造房怎么分?
很多时候离婚仅仅是因为一件小事造成的,但是离婚之后需要考虑的问题也有许多,比如说离婚财产的分割,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在我国根据新婚姻法旧村改造房怎么分?那么,接下......
·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诈骗属于刑事犯罪,《刑法》中对于这一罪行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但使用的词语较为模糊,只用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来区分,但具体数字并未作出规定,各省依据实际情况对此进行了......
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