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强奸未遂辩护词及强奸未遂犯罪界定

  您应该都知道国家的法律是强调公正与公平的,无论是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还是犯罪嫌疑人,法律都会公正裁决,绝不偏袒某一方。即使是面对万人痛骂的强奸犯,也会得到公正地对待,可以依法为自己辩护。那么,您可能会有疑问,法律上对于强奸未遂罪是如何界定的?强奸未遂辩护词又该怎样写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强奸未遂罪的界定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从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点:
  
  (一)犯罪人已着手实行犯罪
  
  这一点是和犯罪预备行为的重要区别。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行为,例如杀人犯开枪射击的行为,投放毒药的行为等等。如果没有外力的阻碍,有可能直接引起犯罪结果的发生。
  
  (二)犯罪未得逞
  
  就是说犯罪行为没有完成某个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这一点是和犯罪即遂的主要区别。犯罪未得逞并不是没有发生任何危害的结果,只是说没有发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结果。例如,杀人犯虽没有把人杀死,却把人砍成重伤,造成残疾等等。
  
  (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这是和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犯罪未得逞是违背犯罪分子意愿的。造成未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于被害人的抵抗或是第三人的阻止,有的是由于自然力的阻碍,如大雨把犯罪分子点的火淋熄等等。
  
  以上三个特征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犯罪未遂比犯罪的预备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但比犯罪即遂的社会危害性小。所以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即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强奸未遂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xx亲属的委托,并征得xx的同意,指派我作为xx的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审理,本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本案的案卷材料,现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依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判案时予以参考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强奸罪不持异议,但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辩护人建议法庭对被告人xx能够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理由如下:
  
  1、被告人xx的犯罪形态属于预备阶段
  
  辩护人对河北省xx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xx伙同令案处理的三人驾驶桑塔纳2000型轿车,欲在xx市区内寻找单身女性为目标实施强奸,在驾车转到xx步行街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后被告人xx驾车逃跑这一事实没有异议。这说明被告人处于犯罪的准备阶段,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实施犯罪。且xx人民检察院也在不予逮捕决定书中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且在预备阶段、无逮捕必要。
  
  2、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性较小
  
  被告人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并没有造成他人受害的后果,犯罪情节轻微,同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较小。
  
  3、被告人悔罪表现较好
  
  被告人归案后,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询问时就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充分的悔罪表现,包括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xx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充分的认识,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庭给他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能够从轻或减轻处罚。
  
  4、被告人是偶犯、也是初犯
  
  被告人犯此罪前无前科,一惯表现较好。自然对法律规定无知的情况下实施的犯罪行为也应负刑事责任,但这种行为具有偶发性,其潜在的社会危害性较轻。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再三深表悔过,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改过自新。而且其犯罪前品行一直很好,在该案之前没有受到过任何的刑事处罚。
  
  5、建议适用缓刑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三、常用量刑情节的适用,第6条对于预备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实施程度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6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第18条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被告人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社会危性较小,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给被告人一个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x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2016年x月x日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犯罪未遂主要具有犯罪人已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 、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这三个方面的特点。另外,在书写强奸未遂辩护词时,主要通过被告人xx的犯罪形态属于预备阶段;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性较小;被告人悔罪表现较好;被告人是偶犯、也是初犯;建议适用缓刑等这五个理由请求从轻处理,
总结:您应该都知道国家的法律是强调公正与公平的,无论是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还是犯罪嫌疑人,法律都会公正裁决,绝不偏袒某一方。即使是面对万人痛骂的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伤认定后已经离职了可以工伤鉴定吗
      工伤认定后已经离职了可以工伤鉴定吗?工伤认定后已经离职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做工伤鉴定的,因为做工伤鉴定时只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即可,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一、沈阳最新二手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一、沈阳最新二手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二)如卖方提供......


·企业被起诉法人和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企业被起诉法人和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对于法人代表是......


·公安立案侦查有期限吗 立案侦查有什么程序
      公安立案侦查有期限吗立案侦查有什么程序一、公安立案侦查有期限吗?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


·国家知识产权商标续展收费吗
      国家知识产权商标续展收费吗一、国家知识产权商标续展收费吗收费的。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十年,保护期限届满前应续展该注册商标。商标续展的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


·高空坠物致使婴儿骨折赔偿如何进行?
      最近的新闻中有条是关于路人怀抱的婴儿被高空落下的硬物砸伤并且造成了婴儿严重骨折的事件,这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新闻而必须将其看作是高空坠物引发的一起严重侵犯该婴儿及其家属的权利的民事......


强奸未遂辩护词及强奸未遂犯罪界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