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不构成伤残的如何赔偿?

  医疗纠纷不构成伤残的如何赔偿?
  
  医疗纠纷不构成伤残的也需要进行赔偿,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纠纷中的赔偿事项,应当由当事人和医疗部门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而定,特别是不同的伤害后果所需要认定的赔偿情况是不同的,受害方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对相关伤害进行赔偿,但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是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的。
  
  
  
  
  
总结:医疗纠纷不构成伤残的如何赔偿?医疗纠纷不构成伤残的也需要进行赔偿,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企业或个人行贿判刑吗?
      一、企业或个人行贿判刑吗?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后才会有结果?
      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后才会有结果?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法》第五章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


·胎儿亲子鉴定多少钱呢?
      胎儿亲子鉴定多少钱,根据用途不同,采样流程不同等方面的不同而价格有所差异。用途不同主要有有的胎儿亲子鉴定是属于个人鉴定,鉴定报告结果只需要满足个人需要,有的是属于司法鉴定,这种报......


·民法典第八条是什么?
      民法典第八条是什么?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典将由各个方面综合规定了生活工作的法律,完全保障人民的权益。但是很......


·对拘役缓刑限制自由吗?
      对拘役缓刑限制自由吗?有人身自由,不过要受到相应的限制,也就是根据刑法第75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犯罪构成是必须是严重的危害到人们的身体的健康和扰乱到社会管理的秩序,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


医疗纠纷不构成伤残的如何赔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