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

  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
  
  
  
  
  一、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 男 年 月 日 出生, 住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因不服2010年11月19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09)川凉民初字第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以及2011年8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11)川民终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2012年9月26日最高法院“(2012)民申字第679号民事裁定书”依据修正后于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及第208条、第209条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提起抗诉。
  
  抗诉请求
  
  本案提出抗诉,依法撤销原第一审、第二审判决及再审申请裁定。
  
  二、抗诉支持改判被申请人
  
  三、抗诉支持改判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法定事项。
  
  一、关于符合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2 裁定的”
  
  二、关于符合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二审对本案的一些关键证据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慎分析,而作出判决,致使作为该判决的所谓关键依据在证据上亦存在重大缺失。
  
  三、关于符合第(五)项“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四、关于符合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五、关于符合第(十一)项“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综上所述,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9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敬请立案抗诉并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二、抗诉的含义。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三、抗诉的成立条件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以上就是检察院抗诉申请书的相关内容。审判为中心不同于法院为中心,公安检察法院三方相互制约,审判本来就是对权利的救济,但是有时候总有救济不到位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救济途径无法实现,那么申请检察院抗诉也是我们权利救济的一个很好的途径,由于法律的专业性,我们在应用时建议询问律师或者寻求律师的帮助在,这样才能更高效的达到自己要求达到的效果,
总结: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一、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男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申请人(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


·盗窃罪犯罪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
      一、盗窃罪犯罪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司法判决的结果上,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有几种
      (一)协议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


·最高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最高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有什么联系?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有什么联系?一、法人财产权和股权有什么联系?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2、从总体上说股权决......


·邀请招标文件范本怎么写?
      邀请招标文件范本怎么写?招标实际上是一种竞卖的贸易方式。这与一般的交易方式有所不同,招标的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其中邀请招标的招标时间较短且所需要的经费比公开招标少,那......


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