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

  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 一、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
  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合同的内容虽然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至少也要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不能漏掉主要条款,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防止笔误错漏。比如民间借贷都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写借条时很随意,最后往往产生矛盾,甚至对簿公堂。比方说一张以四万元欠款为“标的”的欠条上另写着“还欠款3万元”这几个字就会产生很大歧义。这个“还”字是多音字,念“hai” 和“huan”产生的法律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念“hai”时意味着还有欠款3万元没有偿还,而念“huan”时表明只有1万元没有偿还了。尤其当有一方不是很诚实时,这种矛盾无法调和。
  2、合同要合法。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多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法律对双方之间的交易有无特别规定,当然只要是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可以为的,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
  首先签订合同的主体要合法,要审查对方的资格是否有权签订合同。对方单位派一个人过来跟你方签订合同时,这个人是否在法律上能代表对方单位,是否携带印鉴,是否有委托书,身份是否有职务,是否符合商业惯例,要多加考量。比如购买房屋尤其是购买二手房时,要考虑产权主体是否存在问题,房屋产权是共有还是单独所有,卖方是否是在法律上有权处理房屋的人。
  其次,合同内容要合法,例如房屋买卖合同中以“权属有争议的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为“标的”的房屋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效合同。有些自然人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就把房子卖给他人,所以经常有一房几卖的现象发生。这样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3、要审查合同对方的信誉。合同毕竟是纸上的东西,关键还是看能否履行,不能履行的合同是一纸空文,还平白增加商业成本。所以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察对方履行合同的诚意,履行能力,尤其要防止对方用合同进行诈骗。很多以高息为诱饵的民间借贷,演变到最后就是合同诈骗罪,这些诈骗犯从借贷时起就从没有想过要履行合同。我们就有一个朋友被骗了5万多元,结果借款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骗去的款项血本无归。
  4、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相当于没签。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尽量对等,但很多人会多写一些可以约束对方的条款,而尽量少写自己不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责任,这就看谁更会签合同了。
  比如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订合同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购房者不按期付款;开发商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房屋质量不合要求;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交付等事项。
  在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时,只能约定某年某月某日以前,而不能约定某年某月某日以后。比方说约定付款期限:2007年8月1日以后,这就成了一辈子也可以不履行义务的合同。
  5、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有很多,常见的有诉讼、仲裁,调解等。而诉讼比仲裁繁琐,所以商务活动完全可以更多的选择仲裁,相对于“诉讼”而言利用“仲裁”有很多的优势。
  总之,除非你学法律出身,并且法律实务娴熟,否则当你对合同内容没有把握时最好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纷的起因、种类,以便在订立合同时尽可能避免。有些“标的额”巨大的重要合同,通过律师见证和公证机关公证会更好。
   二、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8)因被撤销而形成的合同无效情形。
   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提示,合同是否会认定为无效,是咱们合同是否成立的一个标志,在具体的交易之中,合同无效会成为双方的一个极大的风险点,不管是对于双方的权益还是经济利益,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总结: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一、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合同的内容虽然可以由当事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怎么写?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怎么写?注册商标转让合同范本注册商标转让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的商标名称:二、商......


·员工工伤休息时间是多久?
      员工工伤休息时间是多久?一、员工工伤休息时间是多久?工伤职工最长可以休息24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


·行政决定与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决定与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不同一、行政决定与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不同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负有法定义务且又不履行该义务为前提;而行政强制措施则不一定要求相对人负有......


·1、起诉抚养费流程包括
      1、起诉抚养费流程包括(一)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二)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三)然后等待开庭审理。(四)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能力购买属于自己的私家车。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能力购买属于自己的私家车。而随着马路上私家车的增多,也不断有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确认责任的归属时,就需要进行交通事......


·法院判6年缓刑2年什么意思
      法院判6年缓刑2年什么意思?判6年缓刑两年就是对6年的有期徒刑暂缓2年执行,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


签订国内贸易合同的重点是什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无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