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最高院关于适用侵权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侵权、帮助侵权】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分别侵权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分别侵权承担按份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过失相抵】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自助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条 【优先适用特别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司法实践中的侵权行为比较多,比如产品侵权,医疗侵权,环境侵权等,对侵权方造成的侵权后果,在追究侵权责任之前,应该先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确定侵权责任人也要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分析。
  
  
  
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国家制定的法律保障的
      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国家制定的法律保障的是大众的权利,我们知道抗辩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权利受侵害的一种防御权利,提到抗辩权,我们一般将他分为先履行抗辩权跟后履行抗辩......


·如何认定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有效吗
      合同并不是签订了就是有效的,在某些标准下,合同甚至会无效。在因合同无效而发生合同纠纷时,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首先应对合同无效进行认定。那么,应该如何认定无效合同呢?如果合同被确认无......


·赤峰市征地补偿条例是怎样的
      赤峰市征地补偿条例是怎样的赤峰市征地补偿条例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限定,土地的赔偿加上安置赔偿费之和通常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量,全国平均每亩地大体5-6万,地上......


·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如何录音作为证据有效?
      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如何录音作为证据有效?在一些影视剧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为了证明罪犯有罪,对方都会拿出录音来证明罪犯的罪名。但是事实上,所有的录音都能够成为证据,被法律所承认......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


·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和刑罚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的能力与自我控制的能力......


最高院关于适用侵权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