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姻无效怎么办结婚证?

  婚姻无效怎么办结婚证?
  
  婚姻无效无法办理结婚证,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九条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第十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婚姻无效的行为必须双方不具备结婚登记的条件,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是无法办理结婚证的, 如果涉及到男女存在违法相关法律规定,伪造相关材料或者虚假的信息办理的结婚证,在法律上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总结:婚姻无效怎么办结婚证?婚姻无效无法办理结婚证,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伤鉴定后休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需要到医院作相关的治疗。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而等到伤情稳定之后,员工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那么,工伤鉴定后休息......


·房屋征收时,若选择产权置换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房屋征收时,若选择产权置换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安置协议的签订问题  在签订安置协议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注意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清晰,比如安置房的区位、楼层、面积......


·劳动合同法总则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总则相关规定1、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


·行政案件律师的权利是怎么样的?
      行政案件律师的权利是怎么样的?行政案件律师的权利是: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


·参与网络诈骗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参与网络诈骗法律责任都有哪些?科技的进步具有两面性,就以网络信息技术来说在加速信息流通的同时也给给位网民带来了风险,特别是个人信息的泄露使得我们经常接收到骚扰电话,甚至有人因此上当......


·经济仲裁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仲裁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的区别是什么?一、经济仲裁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的区别是什么?经济仲裁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的区别是所授予的权力范围不同,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


婚姻无效怎么办结婚证?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