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保险诈骗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总结:《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股权转让协议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股权转让协议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公司经营方面存在问题,或者有意见分歧的原因,都可能导致股权的转让。当然,我国允许公司股权进行转让,也充分体现了经济中的自由性,有利......


·交通事故审车必须要处理完成才可以实施吗?
      交通事故审车必须要处理完成才可以实施吗?1、车出交通事故没结案不可以过户和年审。机动车过户或者年检必须处理完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2、但是交通事故结案的标准不是说完全处理好,而是以交通......


·几年前借款现在写借条有用吗?
      几年前借款现在写借条有用吗?几年前的借款,如果借款人当时没有出具借条,现在当然补写借条。这种情况,相当于当时借款是口头合同,双方立即履行。现在补写借条,就由口头合同变更为书面合......


·劳务派遣工的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劳务派遣工的工伤责任由谁承担劳动者在劳务派遣中因工伤请求赔偿的,因为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同,最容易发生相互推诿的现象。《劳动合同法》第92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买受人善意取得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买受人善意取得会受到法律保护吗?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既遂会判得重吗?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既遂会判得重,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


保险诈骗罪的司法解释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