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别1、从客体上分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其中,侵犯商标专用权是主要方面。而销售伪劣产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主要方面。2、从客观要件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3、从产品、商品性质上看,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的对象是伪劣产品,其产品是不合格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对象是假冒他人已注册商标的商品,它可能是伪劣产品,也可能是合格产品。涉及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的,或者对于上述情况的处罚依据,是需要司法机关对本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认定后才可以办理的。
  
  
  
总结: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绑架罪中出于泄愤致人死亡会单独定罪吗?
      绑架罪中出于泄愤致人死亡会单独定罪吗?绑架罪致人死亡的是不会单独定罪的;绑架罪是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


·一、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否规定?
      一、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否规定?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若因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而劳动者对此存在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


·土地使用权划拨有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划拨有哪些内容?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一方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


·交通事故赔偿金分配的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金分配的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


·超过几年不能行政处罚?
      超过几年不能行政处罚?一、超过几年不能行政处罚?超过两年不能行政处罚,具体理由如下:《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