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案件再审的情形主要?

  行政诉讼案件再审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案件再审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可知,当被征收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这些情形时,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另外,如果最高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出现上述情形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申请再审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2、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3、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再审申请人,对其再审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经审查,其中一方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各方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均不成立的,一并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4、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不予允许。
  
  一般来讲,当事人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诉讼权利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如果不知道的,则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1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总结:行政诉讼案件再审的情形主要有哪些一、行政诉讼案件再审的情形主要有哪些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可知,当被征收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这些情形时,法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对于五险一金,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
      对于五险一金,相信您都不会陌生。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究竟是多少,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特别是对刚刚上班的新同事来说。今天,我们就跟您介绍一下东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相关内容,......


·分公司能不能直接签合同?
      分公司能不能直接签合同?不能直接签合同,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


·离婚协议无子女无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一、离婚协议无子女无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


·受贿罪怎么构成 受贿罪一般判几年
      是不是只要国家工作人员有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同时也为他人谋取了利益的话,就一定构成受贿罪呢?其实不然,这还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那到底受贿罪怎么构成的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


·工伤鉴定什么的流程有哪些
      当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生身体伤害的时候,这就是员工造成的很大的伤害。因此,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相应的公司以及用人单位是需要针对于员工进行相应的的赔偿的。但是,要获......


·农村拆迁补偿款纠纷该如何解决?
      农村拆迁补偿款纠纷该如何解决?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案件再审的情形主要?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