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减刑罪法院如何判?
一、徇私舞弊减刑罪法院如何判?
(一)徇私舞弊减刑罪法院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徇私舞弊减刑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二条第九项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二、徇私舞弊减刑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
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3、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行为是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予以确认。徇私舞弊表现为为徇私情,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条件等手段,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
司法职员在接到监狱提交上来的减刑请求时,是必须要认真审核减刑申请书、认真查看减刑材料的,若是发现减刑理由不满足要件,或者是提交的减刑材料不足,那么是不得批准该减刑请求的。若是擅自批准不满足条件的犯罪分子提出的减刑请求,那么违规的司法职员有可能会被按照徇私舞弊减刑罪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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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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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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