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车祸全责撞死1人要坐牢吗?

  车祸全责撞死1人要坐牢吗?
  
  一、车祸全责撞死1人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致死也不一定要坐牢,除非对交通事故负主要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二、其他法律规定内容包括有哪些?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因此受到伤害相关的赔偿金的问题是属于民事方面的赔偿,需要按照具体的损失程度来进行判断,如果是刑事责任承担,应当根据当事人过错程度判断。
  
  
总结:车祸全责撞死1人要坐牢吗?一、车祸全责撞死1人要坐牢吗?交通事故致死也不一定要坐牢,除非对交通事故负主要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教师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各职业员工在受到工伤以后都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得到赔偿,教师工伤认定程序与其他职业没有什么不同,都需要经历申请受理和审查,即我们需要了解工伤认定具体应到什么地方申请,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


·农用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农用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土地的征用一般都是国家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的,其他人不能对土地进行征用。但是国家在征收土地的时候会对土地使用者进行相应的征地补偿,国家为了人民的利益得到有......


·公诉审查起诉的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公诉审查起诉的应注意事项有哪些?公诉审查起诉的应注意事项包括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和规定,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等;人民......


·减刑的限度有多大,一般可以减刑多久
      减刑针对的是已经在服刑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通常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后,才能进行减刑。但具体减刑多少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断。那到底减刑的限......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违法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违法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


·签劳动合同档案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签劳动合同档案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在我们国家,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相应的劳动合同的档案都是需要移送到新的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档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


车祸全责撞死1人要坐牢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