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裁定罪怎么处罚?
拒不执行裁定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一)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控告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不予接受控告材料或者在接受控告材料后6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侵犯了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二)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在接受案件线索后60甘内不予书面答复,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向申请执行人释明;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三)公安机关接受申请执行人的控告材料或者人民法院移送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经过60日之后又决定立案的,对于申请执行人的自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可以向自诉人释明让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终止审理。此后再出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情形的,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重新提起自诉。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哪里管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一类特殊的妨害司法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确定的犯罪地管辖原则,此类案件是犯罪地法院审理,由于犯罪地法院一般就是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这种做法有违司法的公正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宜由犯罪地法院管辖。第一,不能充分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从形式正义的角度而言,与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的原则相悖逆。犯罪地法院审理案件,往往先入为主,有违司法中立性和被动性,不宜保证案件审理的客观公正。第二,不符合回避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应予回避,不得参加案件的侦查、检察、审判活动。其中,当事人指本案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第三,应移送管辖或指定管辖。拒不执行裁定罪是一类特殊的妨害司法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罪的管辖不宜由犯罪地法院管辖,这样可以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义务人拒不执行裁定,人民法院可以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总结:拒不执行裁定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
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一、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公司停产歇业,丧失经营能力后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
·是否广州社保补缴能累计?
是否广州社保补缴能累计?如果广州的市民在断缴社保之后及时补缴是可以继续累计在原本的社保年限中的。相关内容:社保缴费年限越长,缴费越多,退休了领取养老金的数额就越大。社保......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格式怎么写?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格式怎么写?一、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书写格式1、转让方(甲方):(1)身份证号码:(2)住所:2、受让方(丙方):(1)身份证号码:(2)住所:二、......
·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离婚申请财产房产查封保全怎么做?
离婚申请财产房产查封保全怎么做?一、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的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为防止其对共有财产予以隐藏、变卖后者损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出......
·一、女方结婚要求彩礼合法吗?
一、女方结婚要求彩礼合法吗?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彩礼的数额并没有作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
拒不执行裁定罪怎么处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