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了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怎么量刑处罚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怎么量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外,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的规定“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主要指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下列规定:(1)输人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2)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3)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的,进境时要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4)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进境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5)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抵达口岸时,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逃避动植物检疫”主要是指不按照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如采取隐瞒、欺骗等方法逃避动植物的检疫或者避开检疫口岸进出境等。“重大动植物疫情”指动物传染病在某一地区暴发、流行,在短期内突发众多患同一传染病的动物,使某一种类动物大量死亡甚至灭绝;或者植物病、虫、杂草的迅速蔓延,使粮食、瓜果、蔬菜严重减产,给某一地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如英国的疯牛病,使政府不得不大量捕杀病牛,经济损失惨重。另外,还有地中海实蝇,这是一种分布广,危害果树、蔬菜的一种害虫,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其列为检疫对象重点防范。三、单位犯前款罪如何处罚的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主要指依据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有义务接受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的单位,故意不接受有关的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犯罪行为。依据本款规定,单位犯该罪的,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由上述可以获知,在输入动植物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需事先提前申请,并到相关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且进境时要向相关机构报检,如果采取隐瞒、欺骗等方法逃避检疫或者避开检疫口岸进出境,会依法受到处罚。
  
  
  
总结: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怎么量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附条件合同的附随义务规定是什么?
      一、附条件合同的附随义务规定是什么?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


·数份遗嘱的效力怎么认定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有的公民在对自己的财产立下遗嘱后,可能又会因为一些其他方面......


·亲戚之间打架怎么判刑
      视情况而定,如果造成轻伤以下伤害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以上伤......


·人身故意伤害侵权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人身故意伤害侵权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通常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


·虽然,我国法律中允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做
      虽然,我国法律中允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做出约定,按这样的约定也不能算作完全自由的,法律中进行了相应的限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能约定。那到底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


·申请专利的步骤具体是什么
      申请专利的步骤具体是什么一、申请专利的步骤具体是什么取得专利权一般要经过是:申请--初步审查--早期公开--请求实质审查--进行实质审查--公告--异议--复审--批准这九个步骤。实用新型和外......


犯了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怎么量刑处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