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取保候审是要在逮捕之后吗

  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顾名思义,是指犯罪嫌疑人提交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后可以对其不予羁押或者暂时解除羁押。我们都知道,如果你身边的人被警方带走了,是可以去申请取保候审的。那么问题来了,很多人会想要知道是不是任何时间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针对读者们提出的“取保候审是要在逮捕之后吗”疑惑,会在接下来的篇章中为您们作出相关解析。
  
  取保候审是要在逮捕之后吗
  
  刑事诉讼法对于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间没有限定,原则上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1、办理取保候审的3个阶段:
  
  侦查阶段:
  
  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办理。一般来说,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是效率最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后,逮捕之前,如果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即愿意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随传随到,如违反法律规定,愿承担法律责任。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
  
  也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检察院阶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一般会比较难。检察院对于证据充分的案件,会很快移送法院。证据不充分的案件,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除非一些个别的比较特殊的案件,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取保候审。在检察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的伤害案件,也可能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审判阶段:
  
  也就是法院审判的阶段。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证据不足的,超期羁押的,都有可能会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总之,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要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案和措施。
  
  2、刑事案件中哪些人有资格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65、69、74、75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66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公安部《规定》第63条等的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总结以上,不难看出,并不是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是具有取保候审资格的,比如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这些人都是不得取保候审的。而对于有资格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取保候审也不一定非得在逮捕之后,只要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各位亲爱的读者,针对“取保候审是要在逮捕之后吗”这一疑问,读到这里,您们心里是不是已经有了答案呢?如果有任何关于法律的问题,都可以来网站找我们的律师咨询奥。
  
  
总结: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顾名思义,是指犯罪嫌疑人提交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后可以对其不予羁押或者暂时解除羁押。我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什么情形下故意伤害罪可以缓刑
      什么情形下故意伤害罪可以缓刑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2、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


·一、夫妻如何查对方财产?
      一、夫妻如何查对方财产有哪些方式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调查,律师可以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去相关部门调查。除了公司、单位等非国家机关可能会碰壁外,像国家的工作机关应该......


·关于去法院领取抚养费需要什么手续去法院领取抚养费
      关于去法院领取抚养费需要什么手续去法院领取抚养费需要写一个起诉书,带上离婚的相关材料就行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


·国有建设土地使用年限有多久?
      国有建设土地使用年限有多久?国有建设土地的实用年限并不是以土地使用证上的标注为主的,需要去除掉实际已经使用的年限之后,剩余的时间才是这块土地实际的使用年限。如果按照实际的使用年限......


·盗窃罪认罪悔罪书范文,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文?
      盗窃作为一种比较严重的犯罪案件,一般办案机关都会严惩。但也不怕出一些人在犯罪后悔自己的错误有了清醒的认识,希望悔过以后好好做人。那下面我们就盗窃罪认罪悔罪书范文,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文......


·刑法中宣传传销活动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而且并按......


取保候审是要在逮捕之后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