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

  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一、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规定了对于违约损失的可预见性原则,即在预见性之外的损失,违约金过分高于的情况下,违约方可不予赔偿,这可以保护一方在认知能力或者偿付能力上的弱势。对于何谓可预见性以及预见的程度,需要法官依据正常人的合理判断进行自由裁量。
  
  二、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1、自救手段
  
  依民法典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解除合同,但可参照民法典规定,中止履行合同,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
  
  2、司法救济
  
  依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足反而于己不利。
  
  3、等待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总结: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一、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最新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咨询热线:4006161660)将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的征地补偿......


·疫情不发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的怎么维权
      疫情不发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的怎么维权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3、投诉......


·邮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邮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一、邮政贷款需要的条件邮政贷款与其他银行贷款的基本条件与手续都是一样的,但是也有一些不同,比如:用户需要携带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开办......


·抓到诈骗的还需要去法院起诉吗
      不需要。诈骗案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诈骗案件属于刑事公诉案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如不能构成刑事立案条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履行相应责任、承担相应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二)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


·对于遗弃行为怎么处罚对遗弃行为怎样处罚要依据期性质而定
      对于遗弃行为怎么处罚对遗弃行为怎样处罚要依据期性质而定,如果构成犯罪的,按刑法相关规定处罚,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


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