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专利侵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专利侵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一、专利侵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侵权行为形态是制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依据不同的标准对侵权行为做出的不同分类,这对于明确专利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责任构成等专利侵权责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专利侵权的具体形态根据《专利法》可分为二类:
  
  (一) 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未经权利人许可;
  
  (2)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根据《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具有以下三种具体形式:
  
  1、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
  
  2、使用他人发明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此类专利侵权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根据《实施细则》第84条规定,有以下四种形式: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另外,《专利法》第59条还规定了另一种违法行为,即“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此种行为不是专利侵权的表现形态,也就不是专利侵权,不承担专利侵权责任,仅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予以处罚。
  
  除法律规定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另两种侵权行为:一个是“过失假冒”,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这时,该行为即使无假冒故意,其行为结果仍然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另一个是“反向假冒”,指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出售,这种行为显然不够成“假冒他人专利”,但事实上侵害了合法专利权人的标记权,仍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向被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总结:专利侵权的行为包括哪些?一、专利侵权的行为包括哪些?侵权行为形态是制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依据不同的标准对侵权行为做出的不同分类,这对于明确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有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快些吗?
      有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快些吗?有离婚协议再起诉离婚,该协议将不再具有司法效力。离婚协议的目的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协议可视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夫妻双方在诉讼离婚前签订的财......


·国庆节民政局可以办离婚吗?
      我国的法制程度在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增加了不少,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需要靠法律地进行解决,在离婚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可以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来解决,根据方式的差异法......


·一、抚养费要求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抚养费要求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申请人生活困难,无法全部或者部分负担法律服务费用。具体事由及条件,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有哪些区别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有哪些区别犯罪未完成是否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与着手实行犯罪后的犯罪中止相区别的标志,至于犯罪未遂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也在于此。......


·刑事诉讼法5种强制措施都是什么?
      公安机关接到有关刑事案件的报案后,会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对于发现线索的犯罪嫌疑人,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样也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给破案带来困难......


·指示交付问题的条件有哪些?
      指示交付问题的条件有哪些?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


专利侵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