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一、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构成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综上所述,对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量刑标准还是要结合犯罪情节分析的,类似于造成交易价格小规模异常波动,但是给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小于3万元,判处拘役或者单处罚金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总结: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一、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民事诉讼案件阅卷笔录
      民事诉讼案件阅卷笔录民事诉讼案件阅卷笔录在我国的案件审判中,原则上,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审判便可达到结束的状态。这已经达到完整的状态,公民不能再进行上诉,然而若是审判阅卷已经结......


·在日常生活中,在外地求学或工作时,我们通常会遇到租房的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在外地求学或工作时,我们通常会遇到租房的问题。不管是租赁人还是承租人,了解房屋租赁的税率对我们来说都是必要的。房屋租赁税率的确定对国家来说,也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督......


·无罪辩护不成功可否罪轻辩护?
      无罪辩护不成功可否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不成功就不能从轻处罚了。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参与者,在促进就业、活跃市场经济、提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成立......


·湖南交通事故伤残分级是怎样的
      湖南交通事故伤残分级是怎样的(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4、单......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规定:第十二条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8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