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敲诈勒索罪以多少金额为立案标准?

  敲诈勒索罪以多少金额为立案标准?敲诈勒索罪以二千元为最低立案标准,根据《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二、敲诈勒索罪有哪些特点?(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三、敲诈勒索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某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人,累计勒索获得的财物总价值低于两千元,那么公安机关是不会采取立案的方式来处理此敲诈勒索案件的,而是会责令违法者将勒索到的钱财,返还给勒索者,若是无法确定被勒索者身份的,那么违法所得会被没收。
  
  
  
总结:敲诈勒索罪以多少金额为立案标准?敲诈勒索罪以二千元为最低立案标准,根据《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订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订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一、合同主体......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签订个大大小小各种合同,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你是否认真的看过合同条例。合同的签订是会产生法律效益的,那么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你了解多少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哪些......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协议范本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协议范本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订立以下条款,双方遵照执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上市三类股东是什么意思?
      上市三类股东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上市三类股东?所谓“三类股东”是指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指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三类股东”企业是指直接或间接投资人中......


·警察对于被偷多少钱会立案侦查
      警察对于被偷多少钱会立案侦查警察对于被偷多少钱会立案侦查如果是被盗窃,最少1000元就可以立案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


·在质押时,质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在质押时,质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一、质权人的权利1、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2、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


敲诈勒索罪以多少金额为立案标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