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不同的特殊作品类型来进行认定:1、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2、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3、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4、职务作品是指一般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特殊情况下,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著作权由单位完整地享有。5、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由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著作权的具体认定条件和方法,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办理,应当由著作权人根据自己的著作权情况来向著作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根据实际的著作权认定条件来进行合法的办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总结: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不同的特殊作品类型来进行认定:1、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关于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农村,农民们最多的就是土地了。在中国这个土地公有化,不存在私有化的背景下,各个土地都有规划具体进行什么建设。而土地使用权是国家规定的,那么农业用......
·重庆《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重庆《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劳动法》中没有关于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夫妻离婚后怎样分财产?
夫妻离婚后怎样分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
·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180) 我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作为债的担保方式......
·司法鉴定后续治疗费如何申请鉴定
一、司法鉴定后续治疗费如何申请鉴定所谓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实践中的大量案例证明,受害人即使已经出......
·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出售方:(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
如何确定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