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来偿还?

  一、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来偿还?
  
  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造成事故发生的公民来偿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交通事故索赔方式
  
  责任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无责方可以起诉索赔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6、判决。同意裁判裁定,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通常来说,只有是事故的肇事司机已经逃逸,且需要救治的一方没有支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的能力,此时才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获得是救助基金的请求。一般来说,只要申请时提交的材料,能够证明确实已经满足了救济条件,那么提出的请求就是会被批准的。
  
  
总结:一、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来偿还?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造成事故发生的公民来偿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职工羁押期间合同期满可以解除合同吗?
      职工羁押期间合同期满可以解除合同吗?一、职工羁押期间合同期满可以解除合同吗?职工羁押期间合同期满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


·挂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责任人是谁?
      挂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责任人是谁?“挂靠”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个专用名词,很多企业因为资质不够需要挂靠到有资质企业开展承包工程业务。这中间,关于挂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件也很多。下面......


·犯罪中止的量刑的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一、犯罪中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夫妻共同债务最新法律规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最新法律规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夫妻共同债务最新法律规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


·宅基地证、房产证、集体房产证三者又有何区别?
      一、宅基地证和集体房产证有什么区别?1、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售,使用权人只能是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相对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有更为严格的要求:一户一宅、年满18周岁、没有住宅等等。......


·公司协商辞退员工有经济赔偿吗
      公司协商辞退员工有经济赔偿吗有经济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一、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来偿还?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