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什么?
不属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什么
一、不属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二、行政复议有哪些原则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通过行政复议法所确立和反映的,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具体规范和指导行政复议的法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遵守如下原则:
1、独立复议原则。独立复议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三条所确立的原则,指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四条所确立的原则。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倩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总结:不属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什么一、不属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故意伤害孕妇早产有罪吗?
故意伤害孕妇早产有罪吗?故意伤害孕妇导致早产属于故意伤害罪,如果伤害孕妇情节较轻,受害者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孕妇在国家的法律上受到特别保护。殴打......
·一、交通事故务农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务农误工费标准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
·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消防安全我们都不陌生。尤其在工程建筑中,消防安全更是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使工程建筑更加安全,也为了以后工程的质量安全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双方会签订消防安......
·五险辞职后怎么处理2023
五险辞职后怎么处理1、有新单位如果不是裸辞,那么,进入新单位后,公司会继续帮你缴纳五险一金,新公司试用期不买五险一金,可以找人事商量,自己全额支付五险一金的费用,让公司代缴2-3个月。......
·生活中,当我们在外面的时候,往往会由于粗心大意而不小心把东西
生活中,当我们在外面的时候,往往会由于粗心大意而不小心把东西遗忘在外面,这个时候有的人看到别人遗忘了某物,就会在他人不注意的情况悄悄的把遗忘物偷走,很多人就想知道这种行为会不会构成......
·如何确定离婚官司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离婚官司管辖法院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不属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