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原告涂改借条时间咋办?

  原告涂改借条时间咋办?原告涂改借条时间可以在法庭上对于这种行为提出异议,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原告确实存在涂改借条的时间。对于证据是否有效以及证明力的强弱,必须经过法庭的审查才能确定。涂改证据属于违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当事人不要担心证据被涂改后影响该证据的效力,因为法院有依法核实的权力。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二、毁灭证据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行为人必须毁灭、伪造的是他人作为当事人的案件的证据。毁灭、伪造自己是当事人的案件的证据的,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而没有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换言之,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必须是有关他人的诉讼案件的证据。当行为人与其他人均为案件当事人时,如果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证明在客观上仅对(或者主要对)其他当事人起作用,或者行为人主观上专门(或者主要)为了其他人而毁灭、伪造证据,则由于存在期待可能性,应认定毁灭、伪造其他当事人的证据。在我国,采纳第三种观点也不存在问题。因为《刑法》第307条第2款所规定的“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本身就包含了主观上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意思。行为人所毁灭、伪造的证据,不限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证据,而应包括其他诉讼当事人的证据。例如,帮助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也应以本罪论处。毁灭证据,并不限于从物理上使证据消失,而是包括妨碍证据出现、使证据价值减少、消失的一切行为。伪造证据,一般是指制作出不真实的证据。如将与犯罪无关的物改变成为证据的行为,就属于伪造。在我们国家民间借贷关系,可以通过法院审理的方式来确定是否需要还款以及最终还款的金额,但是也有一些人为了使借条的诉讼时效不经过,随意的涂改借条内容,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提供证据来反驳。
  
  
  
总结:原告涂改借条时间咋办?原告涂改借条时间可以在法庭上对于这种行为提出异议,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原告确实存在涂改借条的时间。对于证据是否有效以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范本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乙方)质权人(甲方)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


·还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
      还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未成年的孩子在离开父母后,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为了确保其能健康的成长,我国法律规定,不论孩子的父母婚姻是否存续,都必须抚养孩子,对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交强险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交强险怎么赔偿?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如下: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3、......


·绑架罪和抢劫罪的相同点是什么
      绑架罪和抢劫罪的相同点是什么一、绑架罪和抢劫罪的相同点是什么?1、行为人都有可能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都有可能采用一定的暴力、胁迫等方法;2、都有可能在客观上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公......


·哪些情况下的收养关系无效
      哪些情况下的收养关系无效一、哪些情况下的收养关系无效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而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退休的待遇还会发放吗?
      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退休的待遇还会发放吗?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退休的待遇是不会发放的;退休人员犯罪判刑后停止发放养老金,服刑结束后可以继续按原来标准享受养老金。1: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


原告涂改借条时间咋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