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多久?
无效婚姻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多久?
一、无效婚姻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多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1、必须具有法定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2、必须由特定的人提出申请: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综合上面所说话的,提起行政复议也是有规定的时间,而且必须要由案件的当事人提出来,只要从知道具体行政之日的二个月之内提起,那么就可以得到认可,但如果超过了时间,那么行政部门将不会再进行受理,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总结:无效婚姻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多久?一、无效婚姻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多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是什么?
要是不幸涉嫌了刑事犯罪,建议此时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辩护。律师可以根据委托帮忙调查取证,最大限度的帮助嫌疑人、被告人维护合法权益。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是什么呢?我......
·离婚时出轨过错方财产分配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时出轨过错方财产分配是怎么认定的?离婚时有过错一方少分财产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1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
·在公司占股法人不让退股怎么办?
在公司占股法人不让退股怎么办?一、在公司占股法人不让退股怎么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
·法定继承的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①份额均等原则。按《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代通知金可不可以?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代通知金可不可以?不需要。当公司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条件而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要求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行为,是不受法律支持的。违......
·土地使用权交换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交换的流程是怎样规定的?在我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和土地的所有权分开的。当然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拥有的。同时,土地的使用权也可以进行出让和转让。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对于......
无效婚姻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多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