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一、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是可以重新起诉的,起诉只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婚姻无效的后果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抚养权的判决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在父母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的情况下,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债务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应该一并处理好,总之,对父母双方来讲,肯定不能因为婚姻无效就拒绝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总结: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一、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是可以重新起诉的,起诉只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协议下资产拍卖流程是什么?
      协议下资产拍卖流程是什么并不是所有的资产拍卖都是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有的公司在处理和其他公司的债务债权关系的时候,也会通过协议的方式对资产进行拍卖。这种协议下资产拍卖和法院强制拍卖......


·交通事故的鉴定费应由谁来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
      交通事故的鉴定费应由谁来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


·什么是民事诉讼请求原则?
      什么是民事诉讼请求原则?一、民事诉讼请求原则1、从新原则: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第二次陈诉请求不一致,按照第二次开庭陈诉......


·侵犯著作权如果没有盈利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侵犯著作权如果没有盈利需要支付赔偿金吗?侵犯著作权如果没有盈利需要支付赔偿金,侵权没有获得利益的,如果造成了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损失和获得利益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


·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会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做出约定,并确定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后期因为物价上涨,一方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而遭到拒绝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这时,需要......


·哪些情况可以让监护人处理未成年财产?
      哪些情况可以让监护人处理未成年财产?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也可以使用其财产支付因未成年人侵权而产生的赔偿费用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


宣告婚姻无效时未起诉抚养权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